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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京蓝(00071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部分股权及应收债权资产包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3-10-12 来源:BOB真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 6月 5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或“法院”)作出的(2023)黑 01破申 1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黑 01破 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6日披露的《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023年 7月 21日,公司披露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3年 7月 20日上午 9时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等议案。

  经管理人告知,管理人拟于 2023年 10月 13日 10时至 2023年 10月 14日10时在京东破产拍卖平台(网址:)公开拍卖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部分股权及应收债权资产包(以下简称“股权和债权资产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京蓝科技股权资产包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本次拟处置的资产为京蓝科技持有的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 7家公司股权以及京蓝科技对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拟处置子公司以及关联公司享有的应收债权。针对前述资产,将采取拍卖股权和债权资产包的方式来进行整体处置,股权和债权资产包详细情况详见下表:

  上述约 48.85亿元债权包括公司账面已记载对拟处置子公司以及关联公司的应收债权约 17.29亿元和公司因重整程序中为拟处置子公司以及关联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或作为连带债务人承担债务超过自身责任份额预计形成的追偿权约 31.56亿元,由于公司是不是承担担保责任或承担债务是否超过自身责任份额仍有不确定性,前述预计追偿权可能不成立或有几率发生金额变化。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京蓝科技股权和债权资产包中涉及的京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京蓝环境建设(北京)有限公司、浙江京蓝得韬投资有限公司 3家公司股权因公司重整受理前的司法案件被采取查封措施,管理人已依法向相关法院申请解除股权查封措施。

  根据京蓝科技重整案资产评定估计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以 2023年 5月 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咨询报告,京蓝科技股权和债权资产包评估值为 30,288.45万元。

  根据《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股权和债权资产包首次拍卖的起拍价将以中企华出具的评估值作为处置参考价,为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网络拍卖规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网络拍卖办法》”)相关规定,股权和债权资产包首次拍卖的起拍价按照处置参考价的 70%确定,竞买人参与竞拍需缴纳的保证金为起拍价的 5%。

  根据上述,最终确定京蓝科技股权和债权资产包的起拍价为:21,201.92万元,保证金为:1,060.10万元。

  根据《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管理人将利用互联网拍卖的方式在京东破产拍卖平台处置京蓝科技股权和债权资产包。

  管理人已于 2023年 9月 28日在京东破产拍卖平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京蓝科技股权和债权资产包首次拍卖公告,公告期为 15日。公告期满后,管理人将于 2023年 10月 13日 10时至 2023年 10月 14日 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网络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增价幅度为 10,000.00元及其整倍数。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顺延 5分钟。

  根据《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拍卖过程中出现流拍的,管理人可以在 7日内在同一平台做再次拍卖,再次拍卖的公告期为 7日,并可根据上次拍卖的起拍价下浮 30%~50%确定再次拍卖的起拍价,不限制拍卖次数,直至变现为止。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财产交付、证照变更、权属转移手续,必要时将向哈尔滨中院申请出具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于拍卖标的存在查封情况,管理人将在拍卖完成后继续协助买受人办理解除查封措施,但管理人不对何时完成查封措施的解除和何时完成财产交付、证照变更、权属转移手续作出承诺,买受人需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至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竞得者被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银行账户,竞得者需于成交之时起 3个自然日内将拍卖款项(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支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逾期未支付视为竞得者违约,已经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次资产处置以保障重整目标顺利实现、夯实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资产处置事项已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处置价格参考评估值确定,处置方式为网络拍卖,处置流程公开、透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和《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债权人、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暂无法准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准确影响,具体影响以拍卖成交情况及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一)因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 2020年至 2022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相关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4.1条第(七)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3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于 2023年 7月 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1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持续关注以上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涉及的拟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中企华评咨字(2023)第 423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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